系列专题 | 城市交通之停车规划
//政策发布 | 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涉及智慧停车管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壮大产业生态,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精准突破。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技术的有效供给;聚焦发展基础好、转型意愿强的重点行业和地区,加快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部署,提高物联网应用水平。
需求牵引,强化赋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提升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进物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以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智能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丰富数字生活体验
统筹协同,汇聚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资布局中的统筹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中的创新主体作用,形成技术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产业合力。
自主创新,安全可靠。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加强物联网技术、网络、终端、应用等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升安全可靠运行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三)行动目标
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催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创新能力有所突破。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物联网操作系统、新型短距离通信等关键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物联网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IPv6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取得产业化突破;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产业生态不断完善。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能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物联网产业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高价值发展。
——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家居等重点领域,加快部署感知终端、网络和平台,形成一批基于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具有大规模推广价值的行业解决方案,有力支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IPv6在物联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0亿。
——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完成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面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试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3:社会治理建设指引
智慧城市。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管廊、智能表计、智慧灯杆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规模化应用部署,围绕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加快建设多维多特征异构数据处理、跨协议接入及设施状态评估的城市级感知数据平台,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和虚拟化,构建城市公共治理新模式。
数字乡村。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物流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物联网感知设备和技术在乡村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中的作用,提升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疫情防控的数字化水平,支撑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智能交通。加快智能传感器、电子标签、电子站牌、交通信息控制设备等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应用部署,加强北斗定位技术在电动自行车方面的规模化应用。开展智能化网络化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调度指挥和运维系统建设,推广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险识别,提高城市交通运行管理效能,保障交通安全。打造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协同服务综合监测平台,加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工具、环境网联化和协同化发展。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提升船舶自动感知与识别、信息交互、控制调度等能力,构建智能船舶船岸一体化信息系统。开展低空智联网演示验证,推动构建空天地一体的无人机应用及安全监测平台。
智慧能源。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部署区域能源管理、智能计量体系、综合能源服务等典型应用系统。结合5G等通信设施的部署,搭建能源数据互通平台,提高电网、燃气网、热力网柔性互联和联合调控能力,推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公共卫生。结合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智慧病房、远程会诊等需求,积极推进远程医疗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推广智能个人定位、生命体征感知等设备,推动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
(选取部分内容)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发布 | 陕西: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合理停车需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二、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1、加强规划统筹。摸清城市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供需动态评价制度。各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机动车发展趋势,按照国家配建标准测算停车位缺口,年内抓紧编制或修订完善城市停车规划,按照补齐缺口短板、持续增加供给的总体要求,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建停车设施总量目标(要求不低于“十三五”建设总量),并区分不同区域细化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制定年度建设任务,形成滚动推进机制。要切实做好城市停车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衔接,确保具备实施条件。(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2、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区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按照配建标准建设停车位,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因地制宜扩建新建停车设施。鼓励通过内部挖潜、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加大公交场站停车设施配建力度,有效保障公交车辆停放,逐步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3、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重点围绕医院、学校、办公楼、商业区、工业区、旅游景区等停车矛盾比较突出的区域,区分不同时段和时长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通过深入挖掘地上、地下空间资源新建公共停车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开展机械立体停车位改造,进一步增加泊位数量。适当控制公共交通比较完善的区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鼓励绿色出行。(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4、加强枢纽停车衔接。加强停车设施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鼓励围绕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和公交首末站周边同步规划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对于城市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资源严重不足的区域,要逐步加大公交设施、公交运力投放,着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三、推进停车设施提质增效
5.提升停车设施技术装备水平。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设施设备研发应用,进一步降低停车操作难度。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智能停车楼建设,根据实际可由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影响评价。积极推进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在城市停车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各城市要根据实际,按照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新建停车位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或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并同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未按规定建设或预留的予以整改。(各城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能源局、省人防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停车信息管理。推进停车泊位编码应用,探索建立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和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机制,规范形成停车设施数据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停车场位置、泊位等信息,打通信息数据壁垒,促进停车信息共享。(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7.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支持各城市根据实际探索开发智能停车服务应用,逐步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位预定、停车泊位诱导、反向寻车、停车便捷收费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大数据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8.有序推进停车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日间闲置车位向社会车辆开放,鼓励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夜间闲置车位向周边居住社区开放,探索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进一步满足不同时段差异化停车需求。鼓励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有序利用周边道路停放车辆。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和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前提下,有序适度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9.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停车设施建设、运营。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对停车需求较小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或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且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方式,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进行规模化开发,研究完善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进一步降低停车设施建设成本。对政府主导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加大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依法依规举债,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10.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企业通过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大融资力度。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推进公共停车场资产证券化,支持公共停车场滚动开发。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各城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停车设施用地政策。认真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城市综合体。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用地的,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新建停车场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最高不超过50年确定。工业、商住用地中配建停车场的,停车场用地出让最高期限不得超过50年。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赁年限按相关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纳入城市停车规划的建设项目要同步安排用地计划,并做好建设规划控制,切实保障用地供给。(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细化停车设施设备分类及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和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13.加强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加强应对城市洪涝灾害能力,确保运行安全。积极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14.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收费机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公共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明确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全省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15.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停车管理法治保障
16.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年内进一步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十四五”期间逐步推动编制或修订完善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研究制定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17.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建成营业后,基本停车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的,经评估应逐步减少或取消周边路内停车位。(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七、强化组织实施
18.夯实各方责任。各城市人民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力有序治理城市停车难题,务求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结合本实施意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通过联合督导等形式加大对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19.狠抓工作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加快编制专项规划。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尽快确定停车行业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政策支持、机制保障、财政投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停车难问题,尽快摸清停车底数、制定或修编完善停车规划和具体办法措施、梳理项目清单、落实年度任务。各城市停车规划、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要建立年初有任务、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的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0.做好宣传引导。各城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规划。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总结推广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交流力度,共同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落地行动 | 北京市将绘制停车设施“一张图”
解决停车难,先得摸清停车位底数。今年东城、西城已经率先启动停车设施信息报送,明年将推广到全市范围,绘制全市停车设施“一张图”,为后期停车挖潜、预约停车、错时共享停车打下基础。
本市从2019年起推进道路停车改革,截至目前,共在900多条道路上施划了8万多个车位,全部实施电子收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并为7.2万辆车办理了道路居住停车认证,来缓解居住停车难。“改革把原来的人工挎包收费转变为电子收费,道路停车的收费性质也变了,从原来的经营性收费转变为政府非税收入,基本杜绝了‘黑收费、乱收费’现象,实施电子收费的道路停车秩序明显改善,‘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理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资源统筹部部长胡海鹤介绍。
随着停车改革不断深入,治理重点也从道路延伸到路外,开展停车综合治理。各区、各街道结合属地实际情况,采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来缓解居住停车难和优化停车秩序。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要开展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工作,分区分类有序补充居住区基本车位。今年东城、西城率先启动停车设施信息报送,明年将推广到全市范围,目的就是要绘制全市停车设施“一张图、一张表、一个库、一个机制”,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推进智慧停车和数字城市建设,缓解居住停车难。
“一张图”的绘制正在推进。其中东城、西城今年率先启动停车设施信息的报送,两个区已基本完成70%的报送工作,整体工作将于11月底前完成。
将全市停车设施落到“一张图”上有何好处?随着把电子收费的道路停车位、备案公共停车场的动态数据都汇集到这张图上,可为后期推进精细化的区域停车治理、停车诱导提供支撑。停车人可以方便地找到目的地附近哪儿还有车位,哪儿可以预约停车,物业企业可以开展有偿错时共享停车,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增加经营收入。
来源:北京日报
//落地行动 | 南京:近3万“共享车位”向市民开放
南京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约22个院落拟开放共享车位,市属14个集团约可提供共享车位21500个……10月21日上午,从南京市城管局了解到,当前,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正有序高效推进,该局停车设施管理处处长叶彬表示,到11月30日,南京将有3万个停车资源实现共享,助力缓解停车难这一“急难愁盼”的民生事。
当前,南京正按照“行政性接入联网停车资源,机关做表率挖掘停车资源,市场化开拓运营停车资源”的原则,通过构建全市停车资源共享“一个平台、一张图、一个APP”,积极推进全市停车资源共享工作。
叶彬介绍,今年10月初,南京市城管局湛江路65号院落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共享试点,已经面向市民推出18个共享车位,目前运行良好,并且通过试点运行已研究制订停车资源共享流程图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推进共享停车的闭环,“截至10月18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约22个院落拟开放共享车位约410个;通过前期摸底,市属14个集团约有76个院落或停车场可提供共享车位21500个;区级可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87个、泊位4460个。各区可开放的国企33个、泊位2527个。”叶彬称,为加快公共备案停车场接入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对全市1317个公共备案停车场进行分类、摸底,截至目前,92%的公共备案停车场已经签订书面协议,同意接入平台。
据悉,到11月30日,南京将有3万个停车资源实现共享。
来源:南京晨报、现代快报
//落地行动 | 秦皇岛:新增1万多个公共停车位
截至9月秦皇岛市9个县区48个项目10930个停车位全面完工,在第三季度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有效缓解我市市民停车难问题,改善市容环境,便利市民日常生活。
秦皇岛市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中尤其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各县区充分挖掘利用辖区内土地资源,结合原有长期空闲的地段,实施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开发区充分利用拆除的违规建筑原址建设邢庄便民市场停车场,又发掘园博会指挥部拆除后旧址,利用原混凝土地面改造停车位,为北侧开发区人才市场服务,旧改便民两不误。欢乐岛公园人防工程停车场采取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相结合的方法,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卢龙县龙飞家园东侧公共停车场项目将原来垃圾杂物的堆放地改为停车场,既极大改善了卫生条件,彻底杜绝脏乱差与蚊蝇滋生,净化周边环境,又解决了附近居民的停车难问题,切实便利群众日常生活,一举两得。
昌黎澎湖超市、开发区邢庄便民市场、抚宁区吉瑞农贸市场附近增建停车场,新增停车位近500个,解决大型商超市场停车难问题。卢龙县、昌黎县、青龙都在医院附近增建停车场,新增停车位近500个,解决医院停车难问题。而且今年新建停车设施里近一半项目共8000多个停车位都能与周边居住小区共享车位,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停车需求。
来源:秦皇岛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秦皇岛晚报